武警湖北总队前身是武汉解放初期分别成立的中国人民公安部队武汉市公安总队和湖北省公安总队。1956年6月,上述两个总队合并组成武汉军区公安军司令部。后经迭变,至1976年7月,湖北省有两支内卫部队:一支是隶属湖北省军区建制领导的独立团等部队;一支是隶属各级公安机关建制领导,由湖北省公安厅武装民警处统一管理的人民武装警察县、市中队和省公安厅直属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武警湖北省总队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湖北地区的警卫、守护、守卫、看守、纠察、巡逻、抢险和处理突发事件及大型群众活动的安全保卫。总队为军级建制。接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湖北省公安厅的双重领导。总队机关设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下辖武汉市、宜昌市、孝感市等22个支队。并有武警指挥学院武汉分院、湖北省武警医院、武汉市武警干休所等25个直属单位。